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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禁渔令”后看市场——渔政突击检查码头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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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Inter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2 10:1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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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非法捕捞的爬虾、鲜鱼仍在偷偷地叫卖;禁止捕捞的亮鱼赫然入市……19日早晨,渔政执法人员对全市部分渔港码头和农贸市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结果显示,总体情况良好,但仍有个别商贩在偷卖非法捕获的“鱼子虾孙”。 当天早晨6时许,记者随渔政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东口、西口码头,只见大大小小的渔船停靠在岸边。经查,未发现有渔船违规出海。执法人员随后又来到环海农贸城。在入口处的一家摊点,执法人员看到两个鱼贩正在处理一堆新鲜的小鱼,其中有小黄鱼、小片口等,这都是休渔期内禁止捕捞的。面对渔政执法人员的检查,鱼贩称这不是本地鱼,是从荣成进的货。执法人员当即警告说,销售非法渔获物也是违规的,并要求他们将其收起来不要卖了。接着,在另一摊点又发现了小爬虾、小黑鱼等禁捕物,但数量不是太多。摊主声称是刚从市场批发来的。但执法人员从其新鲜度判断,这是刚刚下船的偷捕物,并且偷捕的网是禁用的拖网。
在红利农贸市场,执法人员看到在一摊点前摆放着几条新鲜的亮鱼。“这些亮鱼从哪里进的货?”执法人员问道。“是从市场批发来的冻货。”女鱼贩想了半天说。“这明明是刚下船的新鲜鱼,怎么成了冻货?”在执法人员的再三追问下,女鱼贩说了实话:“这是从西口码头弄来的。”“知不知道这种行为违规?”“知道。我这就收起来,不卖了。”女鱼贩边说边将鱼收了起来。据介绍,捕捞亮鱼的网是禁用的流网。
市海洋与渔业局王长虎副局长告诉记者,这些违禁出售的海鲜都是小马力鱼船在近海偷捕的。偷捕者一般在半夜出海偷捕,第二天趁早及时处理。他提醒鱼贩:在伏季休渔期内,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水产品都是违规的,一旦发现,将处违法水产品市场价格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最高可罚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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