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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昨生效 渔船作业区域将受限制         ★★★
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昨生效 渔船作业区域将受限制
作者:侯小健 文章来源:中国水产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7-6 9:41:55

     今后,到北部湾生产的渔船作业区域将受限制,北部湾渔业生产与管理格局也将发生重大变化———中越两国政府于2000年12月25日在北京同时签署的《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今天正式生效。
    今天上午,农业部在海南省洋浦港举行《协定》生效启动巡航仪式。
    农业部副部长齐景发、海南省副省长李礼辉出席今天的启动仪式。
  《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是在中越两国在进行北部湾划界的同时,对北部湾渔业活动做出的过渡性安排。协定通过设立共同渔区、过渡性安排水域和小型渔船缓冲区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北部湾划界对双方现有渔业活动的影响。 
    根据协定规定,中越两国一方渔船进入“共同渔区”或“过渡性安排水域”另一方(即分界线另一侧水域)作业的,必须按照规定办齐捕捞许可证等各种证件,并接受另一方的管理或检查监督。协定还规定了双方对等的、进入对方一侧水域作业的渔船数量等,其中,“过渡性安排水域”的渔船数每年减少25%,4年后全部退出对方一侧水域;而双方进入“共同渔区”对方一侧的渔船数则由中越北部湾渔业联合委员会每年协商确定,双方在共同渔区内进行长期渔业合作。
  根据规定,北部湾渔船在进入中越协定水域作业时,必须遵守12项新规定。 

                      10多艘大型渔政船及边防舰艇开赴北部湾中心线巡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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