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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多雾季节渔船应避免在港口航线锚泊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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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开通,林…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9 14:40:37  |
渔港监督部门发出紧急通知
2月16日,泉州迎来今春第一场浓雾,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不便的同时,也给渔民出海生产带来不便。
据悉,每年3—5月份,是粤东海域至台湾海峡的多雾季节,也是我市渔船恶性事故的多发时期,给渔业安全生产造成很大威胁。对此,泉州渔港监督处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业镇、村(居委会)提高警惕,切实抓好雾季渔船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渔船声号、救生设备的检查,抓好渔船出航前的安全防范工作。
据泉州渔港监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渔船在雾中航行,极易发生碰撞、触礁、搁浅等海损事故。有关航海专家对全世界以往数年船舶碰撞事故的统计,在晚上航行时所发生的事故约为白天的3倍。当在能见度受限(视距小于2海里)条件下航行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约占碰撞事故的68%。
当前正值多雾季节,春节过后,大批渔船又将陆续出海生产,为减少海损事故的发生,保证渔业安全生产,泉州渔港监督处要求,出海渔船要注意雾季渔船的航行和作业安全,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雾航守规》的有关规定,特别要正确显示号灯、鸣放雾号。同时,渔船应尽量避免在港口、商船航线上锚泊、作业,以免雾中受撞。注意收听海洋气象预报,随时密切关注大雾天气的航行安全。商船值班驾驶员、望人员要增强责任心,进入渔船密集区时,应按规定鸣放雾号,降低航速,并充分考虑到雷达盲区和回波弱对小型木质渔船构成的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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