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市抽查核实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统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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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5 16:1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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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08年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根据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农牧〔2008〕188号)及泉州市农业局、财政局《关于做好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泉农〔2008〕90号)文件精神, 7月15日,驻市财政局监察室和驻市农业局监察室会同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我市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统计进行随机抽查核实。检查组实地核查了南安市等县(市、区)部分乡镇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对当地存栏数量统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指出,并要求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重新核实、统计、上报。同时,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能繁母猪补贴政策的宣传,让农民准确了解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再次要求核实能繁母猪数量时要做到“四见”,即:见猪,要逐场逐户逐头调查;见人,现场调查的能繁母猪数要经母猪养殖户确认;见标,对母猪佩带的免疫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建立档案;见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行政村张榜公布核查数据,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上级核查,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以保证能繁母猪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秋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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