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化市城区开展生猪产品安全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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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28 13:5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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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省政府开展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通知精神,怀化市商务局于2008年6月10日上午牵头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畜牧水产局、鹤城区工商分局、市城区畜牧屠宰管理办等五个单位40余名执法人员,对市城区农贸市场销售的生猪肉品及部分宾馆、学校、医院、酒店等18家用肉单位使用的猪肉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专项突出检查。从此次检查的结果看,除怀化学院东校区学生食堂所用的生猪肉品不符合要求(不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宰杀的产品)外,其他单位所使用的生猪肉品均为检疫检验合格的肉品。绝大部分用肉单位与猪肉供应商签订了肉品供销合同,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有肉品进货登记台帐,其中怀化三中、一中、明珠大酒店、怀化医专等单位用肉管理比较规范。在农贸市场检查组查获私宰上市病猪肉15公斤,全部进行了销毁处理。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已责成责任单位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肉品进货台帐,与供应商签订协议;二是今后所使用的生猪肉品必须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宰杀经过检疫检验合格的生猪肉品。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由于组织措施到位、各门的配合得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深得广大市民的赞誉。这次检查只是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开始,今后除了继续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稽查工作外,还将有计划地组织类似的突出检查行动,确保上市肉品的安全。 (以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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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ybwl 责任编辑:ybw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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