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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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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水产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6-24 9: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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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产局(海南省渔政渔港监督局)是海南省人民政府渔业职能管理机构,归海南省农业厅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渔 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计划、规划。 2、负责全省水产资源的管理和开发利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3、维护国家海域主权和渔业权益,维持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安排主要渔场;管理远洋渔业开发工作。 4、负责渔港、渔业港区、水域的港航安全和监督管理,处理渔业船舶海损事故的渔船涉外事件。 5、组织渔船防台抢险救灾,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海难救护。 6、管理渔业电信、导航业务和渔业信息系统工程的开发建设。 7、负责全省渔政、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代表国家行使渔政、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的管理权,办理 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注册登记、颁发渔船国籍证书、职务船员证书和各项有关证件等。 8、负责全省水产业结构调整,渔船更新改造和水产科技工作。 9、负责渔业行业标准化综合管理和水产品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引进水产品加工销售和出口创汇工作。 10、组织或参与有关水产业的对外合作和交流活动。 11、负责全省水产系统工作员的培训工作。 12、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对其发展规划、计划进行 指导协调。按照省委有关规定,负责对所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职任或解聘,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4号令的有关规定办理。 13、检查、指导各市、县水产工作。 14、承办省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其他工作。
海南省19个市县和西南中沙工委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均设渔政管理和渔港监督机构。目前,海南省拥有县级以上渔政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机构共31个,执法管理人员450 多人,形成了一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及从省到各市县、从沿海到内陆而初具规模的渔业执法队伍。
地 址:海口市海秀大道2号
邮 编:570006
电 话:(0898)6778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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