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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产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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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渔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6-29 11:1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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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产局建立于1981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81)93号批准,在原四川省农业厅水产处基础上建立的水产行政主管局。1983年2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移交给四川省水利电力厅管理。1992年10月四川省编制委员会川编发(1992)147号文批准,省水产局增挂四川省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牌子。全局核定事业编制90名,职工总数112人,在职87人,离退休25人,领导职数6人(2正4副,局长:张忠孝,党委书记:冯发友。),内设机构个数13个(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生产处、科教处、水库处、渔饲料渔药处、渔政处、船检处、推广总站、学会办、监测服务中心(筹)、招待所),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四川省水产局主要职责:①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渔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②贯彻执行国家《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执行地方性渔业法规规章;③负责全省渔政、船检、港监的管理和水生野生动植物、渔业资源、生态的保护;负责环境水质监测、重大案件查处,以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渔船安全管理;④负责编制全省水产计划、规划、统计、财务预决算,参加渔业的规划、设计审查等工作;⑤负责全省渔业生产、种苗、体系建设、水产品境内检疫、防疫、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和管理;⑥负责全省水产行业渔饲料渔药、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渔船、渔机、渔需物资、渔业通讯、滩涂水域开发利用、水产专项资金和商品基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等;⑦负责制定全省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课题攻关和科技成果鉴定、试验示范推广和开发,制定生产、技术、产品、渔需物资质量等标准,负责水产教育培训和系统技术职务评审;⑧负责全省水产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和乡镇水产推广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技术项目的实施、验收及评定;⑨参与制定地方渔业税收、信贷、财政补贴和贴息政策;⑩承办省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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