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料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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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饲料科技网 时间:2004-5-28 9:40:11
进入畜牧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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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做 好 饲 料 添 加 剂、 添 加 剂 预 混 料
生产 许 可 证 年 检 工 作 的 通 知
冀 牧 ( 饲 ) 字 [2004]129号
各 市 畜牧 主 管 局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饲 料 添 加 剂 和 添 加 剂 预 混 料 的 质 量 管 理 , 根 据 农 业 部 的 通 知 精 神, 今 年 继 续 对 获 得 饲 料 添 加 剂 、 添 加 剂 预 混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企 业 实 施 年 检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知 如 下 :
一 、 年 检 范 围 :
2003年 12月 31日 以 前 获 得 农 业 部 颁 发 的 《 饲 料 添 加 剂 生 产 许 可 证 》 和 《 添 加 剂 预 混合 饲 料 生 产 许 可 证 》 的 企 业 。
二 、 年 检 内 容 :
根 据 农 业 部 2003年 第 26号令 第 二 章 “ 企 业 应 具 备 的 基 本 条 件 ” ,包 括 : 人 员 、 生 产 场 地 、 生 产 设 备 、 质 量 检 验 、 管 理 制 度 、 卫 生 环 境 等 。
三 、 年 检 方 法 :
首 先 由 企 业 进 行 自 查 , 写 出 自 查 总 结 报 告 , 并 按 照 附 件 一 或 附 件 二 的 要 求 填 写 “ 年 检 报 表 ” , 打 印 一 式 三 份 ; 市 局 根 据 企业 自 查 情 况 逐 一 进 行 考 核 验 收 , 按 照 附 件 三 的 要 求 进 行 评 分 , 并 于 四 月 三 十 日 前 将 考 核 验 收结 果 及 企 业 “ 年 检 表 ” 一 并 上 报 省 局饲 料 办 , 省 局 饲 料 办 将 组 织 人 员 对 各 市 年 检 情 况 进 行 抽 查 。
四 、 年 检 过 程 中 发 现 企 业 擅 自 变 更 地 址 , 更 改 名 称 , 获 证 一 年 以 上 仍 未 办 理 产 品批 准 文 号 , 超 范 围 生 产 或 被 兼 并 、 破 产 等 情 况 的 , 要 及 时 上 报 省 局 饲 料 办 , 对 违 反 国 家 有 关法 规 、 规 章 的 , 要 依 法 查 处 。
各 市 要 切 实 加 强 对 “ 年 检 ” 工作 的 领 导 , 明 确 专 人 负 责 。 在 年 检 工 作 中 要 认 真 细 致 , 实 事 求 是 , 不 走 过 场 。 “ 年 检 ” 过 程 中 有 什 么 情 况 和 问 题 , 请 及 时向 省 局 饲 料 办 反 馈 。
河 北 省 畜 牧 局
二 ○ ○ 四年 三 月 十 日 (附 件 刊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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