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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节”之前开展全省“瘦肉精”专项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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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饲料科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6 11:2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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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畜牧主管局:
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到来,为了让全省人民吃上放心肉,保证供应京、津地区及其他省市的食肉安全,各市要在“两节”之前开展一次“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生产经营和使用兽药、饲料的单位或个人,规模养猪场(户)的育肥猪和屠宰场(点)的待宰猪。
二、检查方法:采取重点抽查和普查相结合,“拉网式”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判定检查结果。
三、对养猪重点县(市)要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特别是对供应省会和京津时区的活猪要做到不丢一个场、不漏一头猪,严格把住肥猪出栏和屠宰关,对出栏的肥猪和屠宰场点待宰猪的猪尿要重点进行检测。
四、在检查中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的,或经农业部确认阳性样品的,要产即逐级中报省局饲料办,并追根查源,彻底查清“瘦肉精”的来源和流通渠道。对检出阳性样品的企业要坚决一查到底,决不手软,不管涉及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现任。
五、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技术监督和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查处过程中所需经费请按照2002年五厅局院的联合发文------冀牧饲字[2002]327号通知精神,申请当地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六、各级畜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查处“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落实。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请于10月13日前报省局饲料办(处)。
二00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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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ybwl 责任编辑:ybw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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